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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及静音拖车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供应商。
(九)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 11: 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 8.提供近一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