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日常运营发展需要,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山推股份、福田汽车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良富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分别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021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潍柴重机及其附属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等相关服务 132,000.00 150,000.00 175,000.00 3,237.11 41,096.9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山推股份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61,000.00 --- --- 2,243.94 33,357.3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福田汽车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148,028.00 --- --- 344.14 70,158.97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潍柴重机及其附属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等相关服务 41,096.91 64,000.00 0.38% -35.79% 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山推股份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山推股份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33,357.38 42,000.00 0.30% -20.58% 2021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福田汽车 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向福田汽车销售柴油机主机、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件 70,158.97 132,759.00 0.64% -47.15%
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021年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山推股份、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采购或销售业务低于预期水平。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021年,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山推股份、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 33,132.06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内燃机(非车用)、船舶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箱、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陆用电站(内燃机)成套设计、设备制造与采购、运营维护;发电设备租赁与服务;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专用车、冷藏车的销售;润滑油、冷却液、尾气处理液的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设备修理;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险品);包装物及物流器具的租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股份有限 王志坚 总资产 464,465.45万元,归母净资产166,602.71万元,营业收入262,009.85万元,净利润11,396.47万元
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150,185.32 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 股份有限(上市) 刘会胜 总资产1,042,134.53万元,归母净资产437,338.71万元,营业收入724,675.99万元,净利润18,259.96万元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657,519.20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 从事农用车、柴油汽车、轻钢房屋构件的生产、销售。 股份有限(上市) 巩月琼 总资产5,476,950.36万元,归母净资产1,581,892.05万元,营业收入4,474,822.45万元,净利润28,381.91万元
潍柴重机为本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持有30.59%股权的,与本关系为受同一母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推股份为本持股15.76%的参股,且为本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持股24.26%的控股子,与本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本董事江奎先生在山推股份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及其附属与山推股份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董事张泉先生在福田汽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及其附属与福田汽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与本及其附属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的坏账损失。
本及其附属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及其附属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业务往来。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张良富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分别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经审查,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山推股份、福田汽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章程》的规定。
4.2021年,及其附属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山推股份、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主营业务范畴之内,符合正常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的独立性、损害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保荐机构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